來源:家長幫論壇合肥站 作者:賢姐姐 2017-12-08 17:33:07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的材料
。1)、經商證明或務工勞動合同。進城務工人員在我市經商辦企業(yè)的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在我市務工的提供合法的勞動合同;
(2)、暫住證或居住證。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在我區(qū)的暫住證或居住證,并已暫住1年及以上;
。3)、戶口簿和身份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戶籍在一起的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
(4)、其他證件:兒童出生醫(y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
(5)、七年級新生需要提交畢業(yè)學校蓋章的學籍表。
六、轉學說明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班級學額最高不超過46人”,鑒于實際情況,學校將嚴格控制轉學生,只接收符合條件的學區(qū)內學生轉學;南北校區(qū)所有轉學申請一律由分管校長審批,集中辦理時為7月1日-7月2日。
七、招生咨詢電話
北區(qū)教務處:63641682-6108;
南區(qū)教務處:66116075-6108
備注:每周二下午2:00-3:30,學校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
八、特別說明
學校不收取借讀費、轉學費、學籍管理費、教材費、作業(yè)本費等,更不存在介紹費等亂收費行為。
一旦發(fā)現以此為名的“吃、拿、卡、要”的現象,請如實舉報。
舉報電話:書記室63641682—6103、校長室66116076。
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學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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