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2-14 17:24:02
6.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廣州市越秀區(qū)集體戶并實際居住在本區(qū),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應到實際居住地申請入學,學位安排辦法視情況參照以上1-5類執(zhí)行。
7.拆遷戶:根據拆遷協議內容由拆遷方提供居住地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并實際在我區(qū)轄內居住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和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凡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的學生均視為接收學校的地段生。
三、何謂空掛戶或搭戶?該如何處理?
以下四種人戶分離的情況屬空掛戶或搭戶:
。1)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相一致的。
。2)戶籍空掛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樓房,并已作安置的,如地鐵、內環(huán)路、房地產開發(fā)等永久性的拆遷戶。
。3)把戶籍掛在諸如辦公樓、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及賓館、招待所的。
(4)屬集體戶口和將戶口掛在親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屬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或空掛戶、搭戶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的法定監(jiān)護人(父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并到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xù)。因客觀因素造成人戶分離的,需由相關部門出具不得遷移戶口的證明,并到實居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xù)。
四、如何辦理入學手續(xù)?
符合相關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按規(guī)定時間在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時間攜適齡兒童及相關資料到系統指引學校辦理登記手續(xù)。對不按規(guī)定依時辦理登記手續(xù)又符合地段生資格的適齡兒童,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今年補登記時間為8月29日,補登記地點:越秀區(qū)教育局小學教育科。
五、非穗籍戶口適齡兒童如何辦理入學手續(xù)?
凡符合當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條件,在本區(qū)居住和具備監(jiān)護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享有與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同等入學待遇。按規(guī)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居住地附近所屬的對口小學辦理學位申請手續(xù)。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與我區(qū)適齡兒童享有同等入學待遇。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到民辦小學聯系學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入讀辦法按《越秀區(qū)關于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實施細則(修訂)》和《越秀區(qū)關于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試行)》進行申報。
六、中重度特殊兒童如何辦理入學手續(xù)?
年齡在6周歲以上的中重度特殊兒童(含智障、自閉、腦癱等類型),可到我區(qū)特殊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入學就讀。因嚴重疾病無法入學就讀的重病兒童由我區(qū)特殊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
七、可否提前入學?
今年的招生對象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周歲(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兒童不屬于今年招生范圍。
八、可否延緩入學?
根據《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向居住地所屬小學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并報區(qū)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有關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撥打熱線電話83595359咨詢。
以上內容根據2016年越秀區(qū)小學招生工作意見整理。
區(qū)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77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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